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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零星搬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1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零星搬运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国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主要服务内容

1.1  项目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零星搬运服务项目。

1.2项目服务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3  项目内容:零星搬运服务。

1.4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包划分:一个包。

1.6项目周期:本次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注:如遇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最新规定或需求,则以最新规定或需求为准执行。

二、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2具有建筑、货运、装卸、劳务、施工企业等相关经营范围;

2.3具备良好信誉,且资金状况良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2.6参加比选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严禁转包。

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三、比选项目

3.1  人员情况: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详单;

3.2  人员费用:按单一人员提供搬运服务一天报价;

3.3  车辆情况:投入本项目的货运车辆详情;

3.4  车辆费用:按单一车辆使用一天报价;

3.5  服务承诺:及时性、服从性、安全性,因搬运损坏的赔偿,因搬运丢失的补偿等。

四、报名安排

4.1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16时00分;

4.2  报名地点: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510房间)。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4.4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比选安排

5.1  比选时间: 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

5.2比选地点: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会议室(食堂505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阳老师

电  话:61801093,18001390971

北工职院后勤基建处

2023年12月21日

比  选  须  知

一、比选要求

1.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第(2)(3)项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在同行业中具有良好的业绩与口碑;且在以往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说明;

(8)与比选内容相应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我校服务项目的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及服务承诺等。

(1)针对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项目涉及人员、车辆等的详细情况和报价,对提供服务的承诺书。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比选入围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及其近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所从事的项目业绩情况。

3.其它优势或特点。

4.文件提交

提交的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进行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次比选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

5. 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箱)采用密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进行密封。密封条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评审办法及比选结果的确定

1.预审

预审阶段将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2.评审

(1)评审委员会按照《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零星搬运比选评分表》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2)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单位排在第1名的作为入围单位。

3.比选结果的公示

比选结果于2023年12月26日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过期的将不再受理。

4.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将结果通知入选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三、中标单位资格的终止

学校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在政策把握、协调服务、实施进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在项目中出现重大过失的(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学校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学校受到经济损失的;在工作中发生不廉洁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发生合作不畅以及严重工作失误等),将被终止与学校的合作资格。

附件:《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零星搬运服务供应商比选评分表》

序号

评审

条款

评审项

评审细则

1

基本条件

(10分)

公司资质等

基本情况

(10分)

参考单位响应文件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优:7-10分;良:3-6分; 一般:0-2分)

2

人员配备

(15分)

人员数量

(5分)

投标单位针对本学校组建的项目团队的情况

(优:4-5分;良:2-3分; 一般:0-1分)

人员素质

(10分)

综合考虑投标单位针对本学校组建的项目团队人员的情况(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司机及驾龄)

(优:7-10分;良:3-6分; 一般:0-2分)

3

车辆配备

(15分)

货车数量

(5分)

投入本项目的货运汽车数量。

(优:4-5分;良:2-3分; 一般:0-1分)

车况

(10分)

综合考虑货运车辆的品牌、吨位、使用年限等

(优:7-10分;良:3-6分; 一般:0-2分)

4

投标报价

(40分)

人员费用

(20分)

人员费用:按单一人员提供搬运服务一天报价

(报价最低:20分;比最低报价高10%以内:15分; 高于最低报价10%-20%:10分;比最低报价高20%以上:5分)

车辆费用

(20分)

车辆费用:按单一车辆使用一天报价

(报价最低:20分;比最低报价高10%以内:15分; 高于最低报价10%-20%:10分;比最低报价高20%以上:5分)

5

服务承诺

(20分)

承诺书

(20分)

及时性、服从性、安全性,因搬运损坏的赔偿,因搬运丢失的补偿等

(优:14-20分;良:7-13分; 一般: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