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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3-14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后勤基建处员工(包括第三方人员)私人电动自行车在校内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后勤基建处员工及第三方人员所拥有的在校园内使用的私人电动自行车。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水平。


第二章 车辆要求与使用

第四条 私人电动自行车进校园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上路资质,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已入校的私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与后勤基建处各中心签订《后勤基建处个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第三方公司校内负责人需签订《后勤基建处第三方公司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对其从业人员承担教育、巡查、监督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失职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由该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五条 禁止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电路等重要部件,防止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第六条 电动自行车应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入校后必须停放在指定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临时停放必须在开阔、通风良好且远离可燃物的安全区域。

后勤基建处各中心负责利用在线文档的方式建立本中心工作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台账,必须有且不仅包含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车牌号、充电地点、停放地点、车辆45度含车牌照片等信息。台账信息由各中心主任负责及时在线更新,确保各级领导能及时了解后勤基建处员工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和运行状况。


第三章 充电管理

第八条 严禁在学校任何室内或其它封闭空间内充电,充电地点必须选择学校指定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严禁任何形式的私拉乱接充电方式一经发现,永久取消该员工的电动自行车入校资格。

第九条 充电设备必须使用原装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劣质充电器和接线板。

第十条 充电时必须有人值守,并应注意观察电池是否有过热、异味等异常现象。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与应急准备

第十 后勤基建处各中心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理培训并形成记录

第十二条 鼓励员工关注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三条 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拨打校园内部报警电话和119通知消防部门。


第五章 违规处理与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后勤基建处各中心负责监督管理下属员工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停放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个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第三方公司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后勤基建处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

个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后勤基建处消防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本承诺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我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在校内指定位置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

二、日常工作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会及时制止如遇拒不整改的,即时向中心报告。

三、不购买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无厂址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以上系本人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上述内容,我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所属单位:                      


日期:

附件2: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

第三方公司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后勤基建处消防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我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在校内指定位置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

二、加强下属员工工作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禁止在校园建筑内的任何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对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整改的,向中心报告。

三、要求员工不购买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无厂址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四、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知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上述内容,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